在整个白罗斯改善商业环境的过程中,简化进入商业的条件是优先事项之一。 近年来,国家采取了最重要的措施:
国家通过建立独立的法人,为白罗斯共和国居民和外国实体提供平等的经营权和开展业务的机会。
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注册法人实体,您需要经历几个阶段:
有关创建法人实体的每个阶段的详细信息,请点击此处Подробная информация о каждом этапе создания юридического лица – здесь.
今天,在白罗斯,在以下情况下,企业可以享受特别优惠待遇,包括税收优惠:
此外,与白罗斯共和国签订了投资合同的公司享有特殊优惠条件。
关于白罗斯商业活动条件的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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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组织也可以以外国组织代表处的形式在白罗斯共和国开展活动。
但是,必须知道,代表处不能在白俄罗斯共和国开展业务活动,因为它不是法人,而是母组织的一个独立单位。
外国组织的代表处根据开设代表处的许可行事。获得这种许可的文件应提交给外国组织代表处所在地(州和明斯克市执行委员会司法总局)。
开设代表处的过程很简单,需要以下文件:
1.由外国组织授权人员签署的规定格式的外国组织代表处开业许可申请;
2.根据机构所在国的法律,机构所在国商业登记册的合法摘录或外国行政区域单位的组织或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的其他同等证明,或经公证的上述文件副本(摘录日期不得晚于向执行委员会提交之日前三个月);
3.该外国组织批准的《外国组织代表处条例》,其中说明了开设该代表处的目的(目标)、地点、组织结构、该代表处负责人的权限、终止该代表处活动的程序;
4. 按法定形式制定的活动方案(针对非商业外国组织代表处)——由外国组织批准,并符合其活动的优先方向,针对与开设非商业外国组织代表处的目的(目标)相符的具体任务采取一系列措施,并规定完成这些措施的期限和资源;
5.经公证的、对外国组织代表处负责人和有权实施与开设外国组织代表处有关的行为的人员(如有此人)的委托书。如果外国组织的代表处负责人或有权从事与开设外国组织代表处有关的活动的人是外国组织的负责人,且有关信息载于该文件,则可不提交该文件;
6.缴纳国家规费的证明文件。
文件审查期限为提交之日起30天。
开设代表处的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可延长同一时期。
用外语编写的文件应附有白罗斯文或俄文译本(译本的准确性或译者签字的真实性应经公证),而由外国主管机关颁发或证明(经公证)的文件,若白俄罗斯共和国加入的国际条约未做另行规定,则应经公证。
在获得开设代表处的许可后,开设代表处的外国组织必须:
(一)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下列事项:
白罗斯共和国税务机关;
联邦储蓄银行、白罗斯共和国单一制保险企业—白罗斯国家保险;
(二)在银行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