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通社明斯克10 月 20 日电 白通社报道。政府新闻服务部谈到了部长理事会法令规定的新价格监管体系。
新闻服务处强调:“根据新制度,对整个消费篮子的商品—包括国内和进口—实行价格监管”。
对于制造商,计划与国家机构、地区执行委员会和明斯克市执行委员会就提高售价达成一项协议。对于进口商和贸易 - 建立边际最高限额,无论涉及多少中介。同时,消费品残骸的价格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法令的要求保持一致。
易货交易也受到限制。现在,此类操作也需要得到政府机构的批准。
此外,当制造商供应国内产品时,禁止支付奖金和其他奖励以促进贸易商品。
为了确保遵守该决议的要求,相关国家机构被赋予了额外的权力来监督对价格和定价立法的遵守情况。
据报道,国家元首在就该国价格形势举行会议后签署了第 10 号指令“关于价格上涨的不可接受性”。该文件的通过是为了立即坚定地应对消费市场的当前形势。此外,一个高级别工作组一直在研究改进价格监管的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