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由白俄罗斯共和国人民直接选举,任期五年。白俄罗斯共和国总统选举在单一选区举行,该选区涵盖白俄罗斯共和国的全部领土。
总统选举应由众议院至迟提前五个月召集,并应在前任总统任期届满前两个月举行。
出生时为白俄罗斯共和国公民,年龄不小于40岁,有选举权,在选举前至少20年在白俄罗斯共和国永久居住,没有也未曾曾具有外国国籍或者持有外国居留证或其他证件的人,可以被选为总统。从而享有享受外国国籍的权利和其他利益。已受法院生效判决的有罪公民,不得被提名为总统候选人。
同一个人最多可担任白俄罗斯共和国总统两届。
白俄罗斯共和国总统所有候选人都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白俄罗斯共和国总统候选人无权利用职务之便为选举谋取利益。
总统候选人由白俄罗斯共和国公民提名,且必须获得至少10万名选民的签名。
白俄罗斯共和国总统候选人提名在选举前80天开始,50天结束。
中央选举委员会对白俄罗斯共和国总统候选人的登记在选举前 35 天开始,25 天结束。
中央选举委员会有权拒绝登记总统候选人:
只要白俄罗斯共和国选民名单中半数以上的公民参加了投票,选举就被视为已经举行。
如果白俄罗斯共和国参加投票的公民中有半数以上投票支持总统,则总统当选。
如果没有候选人获得所需的票数,则在两周内由获得票数最多的两位候选人进行第二轮投票。总统候选人在补选中获得参加投票选民半数以上选票即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