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通社明斯克4月3日电 据白通社从国家法律互联网门户获悉,根据2020年3越31日第24号卫生部法令,卫生部规定从记录COVID-19感染病例国家返回的人在自我隔离中行为规则。
例如,除紧急情况外,从国外返回的人不应该离开居住地,参观工作地(学习地)、商店、商城、饭馆、体育馆、展览厅、音乐厅、电影院、车站和其他人群的其他吸引人潮的地方。
为了购买任何货物,您必须使用网上商店服务。同时,应避免与商品供应商的直接接触。
指示需要采取卫生措施:用肥皂彻底洗手至少20秒钟,或使用防腐剂处理手,应将一次性手帕或餐巾放在密封的垃圾箱或塑料袋中。
如果您的健康状况恶化(发烧至37度或更高,有咳嗽,呼吸急促),则来自国外的来访者需要致电103或发送短信来联系紧急医疗救助。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报告您在记录有COVID-19感染病例的国家中的逗留情况,以及有关自我隔离的情况。
该决定在正式公布后生效。
据报道,那些从登记有COVID-19感染病例国家到达白罗斯的人应自到达白罗斯之日起14个日历日自我隔离。这些国家的名单在卫生部的网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