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通社明斯克2 月 14 日电 国家原子能监控负责人奥丽嘉·卢戈夫斯卡娅在白罗斯通讯社新闻中心表示,白俄罗斯将于 8 月向国际原子能机构提交其关于《核安全公约》执行情况的下一份国家报告。
奥丽嘉·卢戈夫斯卡娅说:“白罗斯在 90 年代中期签署了《核安全公约》。也就是说,这个过程是连续的。每三年制定一份国家报告。如果我们谈论《核安全公约》,那么这份报告包括所有安全方面根据该公约分类的对象,报告记录了安全的各个方面,不仅是设施本身,还包括基础设施要素。这些问题与法律框架和所有程序的实施有关(许可、检查活动)。因此,这份报告发布在国际原子能机构门户网站上,以便感兴趣的国家可以审查这份国家报告并提出问题”。
据她介绍,白罗斯在这方面非常受欢迎,因为我们的第一个核项目的实施对周边国家和整个国际社会都非常感兴趣。国家原子能监控负责人指出:“因此,在根据国家报告向我们提出的问题数量方面,我们始终处于领先地位。收到问题后,我们以同样的方式为其他国家制定问题。而且这些问题也发布在 国际原子能机构门户网站。一个整体过程。此外,我们正在为这些问题准备适当的答案,并且正在原子能机构现场为国家报告进行辩护。最近,鉴于疫情,没有亲自举行此类会议,因此它们已被推迟。今年我们将进行辩护。目前,计划亲自对有关乏燃料管理安全和放射性废物管理安全的国家报告进行辩护”。
预计这将在 6 月至 7 月发生。 8 月,白罗斯将向国际原子能机构提交下一份关于《核安全公约》执行情况的国家报告。
1997 年通过了《乏燃料管理安全和放射性废物管理安全联合公约》。其目标之一是通过加强国家措施和国际合作,在全世界乏燃料和放射性废物的管理中实现和保持高水平的安全。在白罗斯,《联合公约》于 2002 年 7 月 17 日获得批准,并于 2003 年 2 月 24 日生效。
《核安全公约》于 1994 年 6 月 17 日通过,旨在实现以下目标:通过加强国家措施和国际合作,在全世界实现和维持高水平的核安全;在核装置中建立和维护有效的防护措施以防止潜在的辐射危害,以保护个人、整个社会和环境免受电离辐射的有害影响;预防具有放射性后果的事故并在事故发生时减轻其后果。
白罗斯于 1998 年批准了《核安全公约》。缔约方每 3 年编写和审议一次关于公约执行情况的国家报告。